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獎學就業計畫
- 有關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實習獎助學金案,說明如下:
- (一)徵才對象:
日間部大學三年級在學學生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。
(二)資格條件:
大三上學期操性成績達80分(或A-)以上,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或名次在班級排名前30%者。
(三)甄試時間:
110年3月至6月,包含資格審查、筆試及口試。
(四)實習時間:
110年7月至8月,實習期間發給暑假實習獎學金共4萬元,實習不合格者,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五)請領獎助學金:
110年10月及111年3月針對實習合格者,分2期發放,每學期4萬元,至多8萬元。
(六)畢業後就業義務:
學生畢業後須服務至少2年,服務滿3年方可申請遷調,未做滿無服務義務者,須依比例返還獎助學金8萬元。
- 甄試詳細時程及相關事宜請參閱「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獎學就業計畫甄試簡章」,預計於110年1~2月公告:
-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獎學就業計畫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