廠商合作申請:
1. 精密機械專班:合作技高-台中高工(3+4)
2. 智慧機械應用專班:合作技高-大甲高工+神岡高工(1+4)
3. 機電整合專班:合作技高-霧峰農工+員林農工(1+4)
- 申辦時間:每年10月~11月登記
- 上班上課制度:
實施421模式
週一至週四全天上班,週五、週六全天上課
或
週二至週五全天上班,週一、週六全天上課
- 入廠時間 / 在廠實習年限:大一即入廠,在廠實習4年。
- 每月基本起薪:由本系與合作廠商協調決定,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薪資。
- 大學階段與廠商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。
- 每月基本起薪:(每年需配合本系合作條件)
- 大一新生起薪,學期中每週上班4天,月薪資26,250元以上;寒暑假期間每週上班5天,月薪資28,650元以上條件。
- 全勤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年終獎金、學費補助,不可計入月薪(請參見產攜2.0審查重點說明)。
- 大二至大四學生需逐年調升專班生薪資,且同廠學長薪資需高於學弟薪資。
- 合作說明:
- 本計畫為1+4或3+4計畫,合作公司需於技高階段即進行建教合作,以確保學生能有銜接性產業技術訓練。
- 本計畫於技高階段簽訂「訓練生」合約,於技專階段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,合作公司需給予相對的權益福利保障。
- 合作公司需配合申辦文件,並繳交學生在廠四年教育訓練計畫,並確實落實輪調制度。
- 合作公司均須有專責人力、訓練師傅及生活輔導人員,針對學生工作技能與日常生活進行訓練與協助。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系辦聯繫,04-23924505分機719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