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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精密機械專班合作技高:台中高工(2+4)
- 申辦時間:每年10月~11月登記
- 入廠上班及上課制度:實施421模式
週一至週四全天上班,週五、週六全天上課。
或週二至週五全天上班,週一、週六全天上課。
- 大一即入廠,在學4年與廠商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,適用勞基法。
- 每月基本起薪:
- 每年需配合本系合作條件。
- 全勤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年終獎金、學費補助,不可計入月薪(請參見產攜2.0審查重點說明)。
- 大二至大四學生需逐年調升專班生薪資,且同廠學長薪資需高於學弟薪資。
- 合作說明:
- 本計畫為1+4或2+4計畫,合作公司需於技高階段即進行建教合作,以確保學生能有銜接性產業技術訓練。
- 本計畫於技高階段簽訂「訓練生」合約,於技專階段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,合作公司需給予相對的權益福利保障。入廠工作4年至畢業,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退學生;若學生有工作特殊狀況,廠商需與學校、家長三方共同輔導。
- 合作公司需配合申辦文件,並繳交學生在廠四年教育訓練計畫,並確實落實輪調制度。
- 合作公司均須有專責人力、訓練師傅及生活輔導人員,針對學生工作技能與日常生活進行訓練與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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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工具機與精密模具設計製造專班(0+4)
- 申辦時間:每年10月~11月登記
- 入廠上班及上課制度:
大一統一於勞動部中彰投分署職訓局受訓。
大二開始進入公司,以正式員工聘用,每週上班5天,於夜間上課。
- 大二開始與廠商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。
- 每月基本起薪:
- 每年需配合本系合作條件。
- 全勤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年終獎金、學費補助,不可計入月薪(請參見產攜2.0審查重點說明)。
- 大三至大四學生需逐年調升專班生薪資,且同廠學長薪資需高於學弟薪資。
- 合作說明:
- 本計畫為0+4計畫。
- 於技專二年級開始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,合作公司需給予相對的權益福利保障。
- 合作公司需配合申辦文件,並繳交學生在廠四年教育訓練計畫,並確實落實輪調制度。
- 合作公司均須有專責人力、訓練師傅及生活輔導人員,針對學生工作技能與日常生活進行訓練與協助。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系辦聯繫,04-23924505分機7187或719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