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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

廠商合作申請:

1. 精密機械專班:合作技高-台中高工(3+4)

2. 智慧機械應用專班:合作技高-大甲高工+神岡高工(1+4)

3. 機電整合專班:合作技高-霧峰農工+員林農工(1+4)

  • 申辦時間:每年10月~11月登記
  • 上班上課制度:
    實施421模式
    週一至週四全天上班,週五、週六全天上課

    週二至週五全天上班,週一、週六全天上課
  • 入廠時間 / 在廠實習年限:大一即入廠,在廠實習4年。
  • 每月基本起薪:由本系與合作廠商協調決定,不得低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薪資。
  • 大學階段與廠商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。
  • 每月基本起薪:(每年需配合本系合作條件)
    • 大一新生起薪,學期中每週上班4天,月薪資26,250元以上;寒暑假期間每週上班5天,月薪資28,650元以上條件。
    • 全勤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年終獎金、學費補助,不可計入月薪(請參見產攜2.0審查重點說明)。
    • 大二至大四學生需逐年調升專班生薪資,且同廠學長薪資需高於學弟薪資。
  • 合作說明:
    • 本計畫為1+4或3+4計畫,合作公司需於技高階段即進行建教合作,以確保學生能有銜接性產業技術訓練。
    • 本計畫於技高階段簽訂「訓練生」合約,於技專階段簽訂「正式員工」合約,合作公司需給予相對的權益福利保障。
    • 合作公司需配合申辦文件,並繳交學生在廠四年教育訓練計畫,並確實落實輪調制度。
    • 合作公司均須有專責人力、訓練師傅及生活輔導人員,針對學生工作技能與日常生活進行訓練與協助。

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系辦聯繫,04-23924505分機719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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